宁波机场货站国内货物提货须知

POST TIME: 2018-01-23  浏览量:1876
    1.收货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货。收货人为单位名称的,提货人须出示单位出具的提货证明信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收货人为军队番号、武警单位的,应出示相应的提货证明和收货人的军官证、文职军人证或士兵证等。
    
    2.提取属于危险品当中的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枪械、弹药时,收货人还须出具单位介绍信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准运证明;提取政府限制运输的其他物品时,收货人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3. 收货人委托他人提货时,必须提供收货人和被委托人两者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 交纳相关提货费用(货物处理费、保管费、服务费等)。
    
    5. 收到货物时,收货人对货物外包装状态、件数或重量如有异议,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
    
    6.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货运单目的站联的收货人栏内签字而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按运输合同规定货物已完好交付。